# 高灯云服务协议
# 高灯云开放平台合作伙伴开发协议
提示: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高灯云客服渠道进行询问,高灯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高灯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当您点击勾选同意本“高灯云开放平台合作伙伴开发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在您与高灯云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约束力,您在使用本开放平台的过程中,需诚实、信用的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的内容。
# 一、缔约主体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开放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ISV”或“您”)、与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
# 二、协议内容及生效
2.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高灯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服务使用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2高灯云有权不时修改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修改后的内容将公布于高灯云中国网站,ISV如继续使用高灯云服务的,则视为ISV对修改后的内容不持异议并同意遵守。如ISV对修改存有异议,或者ISV不同意高灯云公布的规则的,则ISV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同时向高灯云提交书面终止通知。
2.3 ISV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实际已使用本协议服务,即表示ISV与高灯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 三、定义
3.1开放平台:指高灯云提供的一些软件和支持材料,ISV通过这些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应用。ISV可以通过开放平台技术接口检索由高灯云提供的或用户授权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和/或来自其他高灯云应用程序的数据信息,或者由ISV应用向高灯云提供数据。开放平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或多个API、编程工具和文档。
3.2用户:指高灯云中国站(所涉域名为: cloud.golden.com,下同)中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ISV基于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浏览ISV应用相关信息的网络访客。
3.3 ISV:指高灯云中国站会员中通过有效申请并通过验证的可以基于开放平台进行应用开发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开放平台ISV也可称为“开发者”。
3.4应用:ISV基于开放平台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包括自用型应用和他用型应用两种类型。
3.5 Appkey&Appsecret:指ISV在申请开发新应用时获得的由高灯云授予的应用程序接入账户和密钥。Appkey是应用的唯一标识,高灯云通过Appkey来鉴别应用发布者的身份。Appsecret是高灯云给应用分配的密钥,该密钥在一定技术条件下可保证应用来源的可靠性。
# 四、高灯云服务内容
4.1高灯云为ISV提供应用开发的相关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4.2如存在下列情况,高灯云有权仅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高灯云有权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对该ISV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第三方通知高灯云,认为某个ISV或具体应用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用户或第三方向高灯云告知开放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例如ISV非法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等。
4.3高灯云有权对ISV和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ISV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4.4对于ISV在高灯云开放平台上发布的下列信息,高灯云有权在不通知ISV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其他高灯云认为不妥当的信息。
4.5 高灯云根据其判断认为ISV网络账户存在异常活动的,高灯云可以单方暂停该等账户的使用。ISV使用服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高灯云可以单方暂停或终止ISV使用服务和相关账户。
# 五、ISV承诺和服务使用规范
5.1 ISV须同时遵守《高灯云网站服务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等。
5.2 ISV有权利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开放平台,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5.3 ISV一旦在开放平台申请成功,成为开发者,并在申请发布一个新应用时,ISV将得到一个针对该应用的唯一的Appkey和Appsecret。ISV同意通过开放平台提供的途径合法获取应用标识(APPkey)及密钥(APPsecret)。ISV对APPkey和APPsecret的机密负完全责任。ISV同意任何时候都不使用其他ISV的APPkey和APPsecret,也不将自身的APPkey和APPsecret透露给任何第三方。ISV同意在发现或怀疑他人未经授权就使用其APPkey和APPsecret时立即通知高灯云。高灯云对ISV的APPkey和APPsecret的所有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更改或者删除、破坏、损害、丢失或未能存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ISV同意开放平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ISV应用的使用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高灯云。ISV承诺在未经高灯云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5.5 ISV应在应用提交高灯云测试之前,按高灯云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文档及测试环境。ISV应确保其提供给高灯云测试验收的产品新版本或新功能已通过ISV自身测试验收。如前述新版本或新功能在高灯云测试过程中,在产品的主干流程中出现缺陷,导致产品主要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则高灯云有权拒绝再次测试或发布该产品的新版本或新功能。
5.6 ISV负责及时对其产品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ISV应用版本的发布(含新版本及原有版本中新功能的发布)需遵循高灯云的发布规则及流程。未经高灯云同意,ISV不得擅自发布新版本或新功能,不得擅自修改已接入高灯云开放平台的ISV应用的程序代码和配置文件。
5.7 ISV免费向高灯云提供不少于十个的测试帐号,供高灯云测试。如遇高灯云开放平台升级改造,ISV应全力配合。
5.8 ISV应免费对高灯云指定人员提供相应的产品培训并提供相关资料。培训时间及方式由ISV和高灯云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9 ISV应向用户提供应用本身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ISV应用内部必须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式及服务入口指引(如电子邮箱、电话、微信,其中微信和电子邮箱为必须明确标识的服务手段)。ISV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含法定和国定节假日)。收费服务客服一周至少5个正常工作日以上,每天至少8个小时(9:00—17:00)在线;ISV负责因ISV应用原因引发的各类用户咨询和投诉。ISV应在收到用户咨询或投诉(部分用户咨询和投诉可能由高灯云转交)之后的2小时之内做出应答,6小时内妥善解决。
5.10 ISV声明并保证其在开放平台开发、发布的应用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2)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等;
3)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4)不会含有任何类型的恶意计算机程序、病毒;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开放平台、其他ISV应用或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
5)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链接:(i)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ii)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6)不会将通过开放平台技术接口、公开渠道以及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获取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纳税人信息、发票信息、用户针对ISV产品的使用数据)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开发应用,单独销售,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不会非法获取纳税人发票信息用于交易或获取不当利益;不会利用其他ISV的Appkey或相关权限获取用户或高灯云纳税人数据。
7)不得请求、收集、索取或以其他方式从任何用户那里获取对高灯云用户名、密码或其他身份验证凭据的访问权;不得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高灯云中国站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不得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ISV应用档案文件页上查看或操作。
5.11 ISV同意授权高灯云为履行本协议目的或在推广ISV应用时,在高灯云开放平台上使用ISV的商标、标识等。
5.12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ISV有义务配合高灯云进行相关的交接工作。本协议终止后,如ISV和用户之间的服务协议仍在履行期限内的,ISV应当保证将剩余服务期限履行完毕或自行与用户达成相应的终止协议。如因终止协议引发了用户投诉或其他相关责任的,ISV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13 ISV同意接收来自高灯云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5.14 ISV不得暗示高灯云加入、赞助或认可ISV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在ISV应用名称中或顶级域名左侧的URL中使用“高灯云”、“高灯”、“golden”或高灯云关联公司的名称的任何变体、缩写或错误拼写。
5.15 ISV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则高灯云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若使高灯云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ISV应对高灯云进行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5.16 ISV不得在未经高灯云或纳税人的授权下对所获悉的纳税人发票信息进行任何商业化利用或泄密,否则高灯云有权立即终止与ISV的所有协议,并立刻收回ISV的任何账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ISV独自承担。
# 六、应用产品在线交易
6.1 ISV明确理解并同意,其在正式向用户提供应用的使用许可之前,应与用户单独签署相应的《软件许可协议》[请确认是否准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6.2应用的描述:ISV提供的在开放平台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对ISV合法拥有且ISV希望交易的应用的描述;或(b)对用户正寻找的应用的描述。ISV可在开放平台发布任一类应用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ISV必须取得高灯云的同意,并将该等应用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高灯云不对应用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6.3 ISV收费应用与用户订购:
1)ISV基于开放平台开发的应用可以在高灯云提供的服务交易平台接受用户订购,并依照ISV与用户签署的《软件许可协议》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用户可以在高灯云提供的服务交易平台订购ISV提供的应用并向ISV支付服务费用。
2)ISV通过高灯云提供的服务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下同)销售应用,需遵照高灯云制定的相关流程和另行签署有关协议。
3)退款:用户在支付服务费用后要求退款的,用户可与ISV自行协商,ISV应当依照用户在订购应用时事先说明的退款方案或根据与用户的协商方案安排退款或委托高灯云退款。
4)由于ISV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高灯云中国站服务协议或规则,高灯云有权撤销ISV提供的应用或限制其功能,此时将造成用户购买的应用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情况的发生属于ISV过错或过失,相关责任应由ISV独立承担。
5)用户使用ISV提供的应用和收费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ISV自行协商解决,高灯云不承担任何责任。高灯云在用户与ISV产生纠纷时将努力进行协调,ISV也应秉承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为用户提供便利,但高灯云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
# 七、服务的终止
7.1在ISV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时,高灯云有权终止向该ISV提供服务。如该ISV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并登录高灯云开放平台的,高灯云有权直接单方面终止向该ISV提供服务。
7.2如高灯云通过ISV提供的信息与ISV联系时,发现ISV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高灯云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ISV更改,而ISV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高灯云有权终止向该ISV提供服务。
7.3高灯云发现ISV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高灯云有权随时终止向该ISV户提供服务。
7.4高灯云可自行全权决定,随时向ISV或用户终止提供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届时高灯云将通过网页通告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ISV和用户。
# 八、服务终止后的处理
8.1服务终止后,高灯云没有义务为ISV保留原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ISV或用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服务而对ISV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2不论高灯云与ISV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高灯云仍有权:
1)保存或不保存该ISV的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对于ISV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ISV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高灯云有追索权。
8.3对于服务终止之前ISV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终止之前,ISV和用户的交易应用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高灯云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交易信息;
2)服务终止之前,ISV和用户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高灯云有权选择是否删除该项交易,并有权将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ISV或用户的交易对方。
# 九、责任限制和免责
9.1对于开发、运营、支持和维护ISV应用,ISV同意独立承担所有的风险和后果。高灯云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于发布在高灯云开放平台上的任何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不准确是由用户所造成的,还是由于应用所使用的或与应用相连接的任何设备或程序所造成的。
9.2 ISV明确理解和同意,高灯云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高灯云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高灯云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3)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高灯云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4)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停机维护。
9.3在任何情况下,高灯云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ISV使用开放平台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高灯云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9.4尽管本协议中可能含有相反的规定,高灯云对ISV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ISV在服务期内因使用开放平台而支付给高灯云的费用(如有)。
9.5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违法使用甲方提供的解决方案及服务的,或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和/或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行政处罚、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在不影响甲方依现行法律法规享有其他权利的情形下,甲方有权立即单方中止或终止服务和/或本协议。在中止/终止服务或本协议发生后,甲方有权停用或删除乙方的账户及任何相关数据、信息及文件,并禁止乙方再度访问与乙方账户有关此类数据、信息、文件,且甲方不会向乙方退款或赔偿。
# 十、知识产权
10.1高灯云开放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着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高灯云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高灯云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高灯云网站程序或内容。
10.2高灯云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高灯云。前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注册信息、用户针对ISV应用的使用数据等。未经高灯云事先书面同意,ISV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10.3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高灯云授予ISV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可随时终止的和不可再分发的许可,仅限于ISV自己访问和使用开放平台开发、测试、显示其应用时,允许ISV访问高灯云提供的或用户自身授权的用户信息,并允许其他高灯云网用户访问ISV应用。前提是高灯云有权随时或经过一段时间、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自行限制、约束或禁止ISV或其他高灯云网用户访问ISV的应用。ISV严禁进行如下行为:
1)对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及其任何方面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和算法)进行反向工程、反汇编、重构、反编译、翻译、修改、复制,或者在未经明确允许的情况下创作衍生作品;
2)篡改或从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的任何方面或部分删除任何标识、商标、版权或其他声明;
3)分发、销售、转销、租赁、许可、再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将开放平台或任何用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以任何方式存储开放平台或用户信息致使第三方能够访问);
4)避开或修改高灯云数据统计工具。
10.4 ISV保留其创建的ISV应用内容以及其中包括的所有权利、权属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知识产权(高灯云知识产权除外)。在开发者服务中或通过开放平台提交或发布ISV应用,即表明ISV授予高灯云服务期内的、非排他性的、完全给付并免费的全球性许可,允许高灯云使用、复制、再许可、重设格式、修改、删除、添加、公开显示、重现、分发和执行ISV应用,以及将其存储和缓存在高灯云指定服务器上。
# 十一、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于超出其控制能力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或延迟履行概不负责,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天灾、恐怖活动、互联网或部分网络的稳定性或可用性、黑客活动、恶意行为、网络安全、电力故障、电信故障、甲方或甲方的外包方服务器故障或服务中断、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变动、政府行为等。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就不可抗力所引起的违约及侵权行为予以免责。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另一方,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达三十日以上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税务机关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不视为对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单方向另一方邮件发出通知以解除本协议。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 十二、通知和送达
11.1高灯云对于ISV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2 ISV对于高灯云的通知应当通过高灯云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 十三、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2、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双方未能以诚意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 十四、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的签订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本协议生效日期为您查阅并勾选同意本协议之日。
(完)